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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2011-201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11-09浏览次数:1478

    高校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在高校中的体现,也是校务公开的完善与升华。常州大学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在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下,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是根据《常州大学信息公开制度》和2011-2012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1912012831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2012学年常州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还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负责处理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设在监察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反馈监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与本单位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保密等要素负责。

为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有关参阅资料的通知》(苏教办〔201050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和完善了《常州大学信息公开制度》,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途径和要求、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内容做了全面的规定。20113月,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信息中心联合印发了《常州大学关于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安全工作,提高教育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20114月,学校印发了《关于成立常州大学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负责对我校信息化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分步实施,有效推进了学校政务信息化、公开化。

(二)规范程序流程

学校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1.学校在公开信息前,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有关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审批的,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予公开。2.除学校已公开的信息外,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根据自身科研、工作、学习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学校信息。但是否准许,要由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核准。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无法确定是否应予公开的,由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3.对于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会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会将申请转相应的专业委员会(没有相应专业委员会的,转相关职能部门)阅处,并要求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丰富公开形式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或者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学校还将党委书记与校长手机短信信箱同时设为信息公开意见箱,在校园网上公开,以及时听取广大师生及社会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学校每周会安排一次校领导接待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有效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为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校专门开通了常州大学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包括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意见箱、信息快递等方面,便于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学校相关信息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1-2012学年,我校主动公开信息有318项,其中:党政工作48项,占15.09%;干部任用43项,占13.52%;教育教学94项,占29.55%;学术科研7项,占2.2%;财务管理5项,占1.57%;后勤工作16项,占5.03%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概况:包括学校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机构设置、制度规范、整体工作、统计数据、高校校历、校园风光等内容。

2.重大改革与决策:包括学校发展战略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的执行情况。

3.教学管理:包括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4.科研管理: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结果等情况、科技奖励推荐及获奖情况、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推广等内容。

5.学生工作:包括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内容。

6.财务管理:包括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7.设备采购与工程管理:包括物资设备采购和管理、招投标、重大建设与维修工程等内容。

8.后勤保障:包括学校后勤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等内容。

9.国际合作与交流:包括合作项目、合作情况等内容。

10.监督工作:包括招生考试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办理地址、邮编等内容。

(三)主动公开的方式

1.建立常州大学信息公开专题网站,网站内容包含学校概况、重大改革与决策、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等常规公开外,还专设校级文件、部门文件等栏目,及时传达学校和各部门工作任务、通知及制度规定等。

2.在学校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有效链接,及时更新信息,并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通过校园网“信息快递”专栏,及时公布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重要情况。

4.通过召开教代会、工代会、民主党派情况通报会、退休领导阅文会、中层干部会、各类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学校重大信息。

5.定期将学校基本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置于学校有关内部组织机构的办公地点、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提供免费查阅;将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分别汇编成册,并及时补充更新,在新生和新聘教师报到时发放。

6.以会议纪要、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范围内公开信息。

7.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常州大学信息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2011-2012学年度学校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信息工作人员的信息服务意识不够;学校有些部门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有待提高;有些部门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方面有还需加强;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不足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提高信息人员的信息服务意识。学校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组织人员集中学习、鼓励人员自学等方式培养和增强信息人员的信息服务意识,鼓励他们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提供积极周到的信息服务。

2.统一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应制定统一的标准,以行政强制力保证高校必须将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发布。另一方面,学校也将进一步加强内部信息的日常管理,细化公开的目录和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

3.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教育主管部门要将信息公开工作的好坏作为一项重要的权重指标,纳入对综合管理体系中,激发高校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监督制度,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落实行为责任,整体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常州大学

                                      20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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