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之窗

信访之窗

发布时间:2023-12-13浏览次数:1521

  根据《常州大学信访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信访人可依法就以下事项提出信访:

(一)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涉及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情况反映;

(二)对学校各单位或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和情况反映 

(三)反映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形,并属于学校解决范畴内的事项;

(四)信访人认为需要反映的其他信访事项。

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相关单位提出。

 

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二)依法应当或者正在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处理解决的事项;

(三)同一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在办理时限内再次提出的事项;

(四)匿名且事实不清的事项;

(五)其他不予受理的事项。

 

信访渠道:

(一)校长信箱:dbxb@cczu.edu.cn;

(二)信访电话:

固定电话:0519-86330202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手机号码:13961412303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接受电话来访;全天24小时接收短信来访。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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