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大学信访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信访人可依法就以下事项提出信访:
(一)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涉及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情况反映;
(二)对学校各单位或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和情况反映;
(三)反映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形,并属于学校解决范畴内的事项;
(四)信访人认为需要反映的其他信访事项。
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相关单位提出。
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二)依法应当或者正在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处理解决的事项;
(三)同一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在办理时限内再次提出的事项;
(四)匿名且事实不清的事项;
(五)其他不予受理的事项。
信访渠道:
(一)校长信箱:dbxb@cczu.edu.cn;
(二)信访电话:
①固定电话:0519-86330808,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②手机号码:13961412303,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接受电话来访;全天24小时接收短信来访。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