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机构

常州大学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次数:10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产学研工作的校领导

  员: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产教融合教育办公室、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产学研合作处、计划财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产教融合发展规划以及校地、校院、校企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审定学校产教融合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评估考核办法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学校产教融合平台的顶层设计和实施指导,统筹调配资源,协调、指导与督促各级各类产教融合平台的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社会服务、国际合作和创新创业等工作。

4.加强与政府、行业、企业等沟通,组织搭建高水平产教合作平台。

秘书单位:教务处、产教融合教育办公室(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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