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保密办公室(合署),系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日常办事机构和综合职能部门,下设综合科、文秘科、信息科、督查科、机要科和法律事务科等6个科室。党办校办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负责学校党委、行政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学校重要事项协调工作以及其他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
(二)编制学校党政工作要点以及部门、学院年度工作任务;
(三)负责学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安排与上级部门、校外单位的联络接待工作;
(五)负责学校主要校领导讲话、综合性文稿等起草工作。负责收集助于领导决策的各类信息和资料,加强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六)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类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和清理学校规章制度;
(七)负责学校信息的采编和报送、信息公开网的维护、学校办公系统的平台建设工作;
(八)负责学校机要文件的收发、保密管理工作,以及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九)负责学校师生信访的处理,安排校领导接访,负责“校长信箱”的运行和管理,协调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十)负责学校印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管理工作,管理审核校内单位公章的刻制;
(十一)负责审核学校对外签订的有关合同及法律文书,协调联系学校法律顾问;
(十二)负责学校办公室综合事务工作,包括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会议室管理、值班安排、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决议、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年度工作任务执行情况以及领导批示的督查督办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党政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及有关事宜,协调安排校领导公务活动;
(十五)负责协调和组织学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
(十六)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